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关于落实〈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联系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7-06 13:55      来源: 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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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业联合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关于落实《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联系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落实<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联系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天津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联系机制的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全市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深化“法治体检”活动,助力法治民企建设,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知》在制定中重点突出了两个特点:一是结合新区律师行业前期服务企业的实际工作效果,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内容,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结合司法局和市局的文件精神,通过发挥区工商联和区司法局的职能作用,制定10项具体举措,为商会和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主要是提出落实市局文件的十项具体措施。一是组织新区律师事务所与新区异地、行业商会“一对一”结队,共同推动开展“五个一”法治体检活动;二是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和区律工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协商;三是双方共同围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问题联合开展调研活动;四是协助工商联、商会做好会员企业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工作;五是共同畅通律师与民营企业联系渠道;六是推进在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七是双方共同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八是司法局支持工商联、商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九是司法局支持工商联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十是司法局与工商联通过工作简报、专题通报等方式及时交流工作信息。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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