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5 12:55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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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根据滨党编发[2020]37号文件,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设立天津市津滨公证处。整合天津市塘沽公证处、天津市汉沽公证处和天津市大港公证处3个事业单位,组建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滨海新区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处级,经费形式为经费自理,划入公益二类。我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公证服务,财政预算代码为343202,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20116MB1H72861M,本年为连续编报,是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2022年政务财务报告管理系统报表类型为单户表并无合并报表,单位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编13人;合同制23人;派遣制11人。公证处负责人1人,内设办公室、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内设4个内设办公室、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下辖1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津滨公证处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为空2.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3.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为空表4.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5.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6.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7.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8.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9.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附表)为空表10.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590,340.65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49,562.70元,增长21.75%,主要原因是:表明本年有较大降幅,资产结构和偿债能力,偿还债务,业务调整提高盈利能力,优化资本结构下降。本年资产减少部分为提存公证完成后提出公证提存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602,165.73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261,387.78元,主要原因是:公证增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占0.0%;

    事业收入0.00元,占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602,165.73元,占10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

    其他收入0.00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536,600.27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25,479.90元,主要原因是:公证增加业务活动增加经营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0.0%;

    项目支出0.00元,占0.0%;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

    经营支出12,536,600.27元,占1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持平0.00元,0.0%,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0.00元,持平0.0%,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其中: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其中:

    人员经费0.00元,主要包括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

    公用经费0.00元,主要包括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0.00元,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持平0.00元,持平0.0%,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0.00元,支出0.00元,年末结余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0.00元,持平0.0%,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购置的公务用车,无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购置的公务用车,无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0.00元,比2022年持平0.00元,持平0.0%。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无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津滨公证处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我单位无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我单位无车。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无需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津滨公证处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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