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2-06 14:51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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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六、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七、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八、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九、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 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 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 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 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滨海新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起草区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需要由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基层司法所建设管理,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拟定普及法律常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律师、公证管理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涉港澳台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指导本系统财务和装备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指导监督本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本系统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保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3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本级

    2.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

    3.天津市津滨公证处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拨款0万元、其他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和结余73.9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780.67万元。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5780.67万元。

    二、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5780.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7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减少。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73.99万元,占1.28%;一般公共预算5706.68万元,占98.7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纳入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拨款0万元,占0 %;其他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5780.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7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营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197.61万元,占89.91%;项目支出583.06万元,占10.09%;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780.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7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和结余73.99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80.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7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营支出减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780.67万元。

    五、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0.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648.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5780.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648.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

    “司法(款)”5780.6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司法)” 4983.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基层司法业务”298.5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业务支出;“普法宣传”2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宣传、宣传资料、对外宣传等方面的支出。“公共法律服务”90.3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法治建设”106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信息化建设(司法)”2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事业运行(司法)”257.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六、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97.61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8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4663.1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34.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9.4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公车运维支出及公务接待支出。

    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8.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9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4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34.5万元,包括办公费32.72万元、印刷费0.56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40.83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5万元、培训费2.12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工会经费54.16万元、福利费71.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5.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金额583.0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2024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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