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乐宜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司罚决字〔2021〕第 2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处罚类别∶停止执业
处罚内容∶停止执业9个月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2月13日
处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备案序号:津ICP备18007535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602000429号
网站标识码:1201160022
联系方式:022-65305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