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司法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11 16:18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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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执法为重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加快经济发展结合起来,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就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将我局原有的有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许可权限统一交由行政审批局行使,配合审批局工作,降低公证部分业务收费,放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收费由市场调节,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为进一步优化新区投资环境做出来贡献。

    (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依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依法增加、取消、修改行政职权。我局共有行政职权29项,全年共全面梳理权责清单2次,向区委编办申请调整权责清单1次。

    (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项目。及时调整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经过重新统计,目前滨海新区共有律师事务所85家,律师625名;基层法律服务所4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8人;我局现有执法检查人员34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被投诉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进行了督查,加大了检查力度。对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率。强化了行政执法规范化,运用好行政执法设备,每次在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明确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认真填写行政执法平台《现场检查记录》,建立随机抽查工作台账,每次抽查至少保存两张照片,一段执法录像,做到全程“痕迹化”管理。每季度主动履职率不低于20%,对于已经形成的执法检查档案,每月底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将每次抽查结果,按规定推送至本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按市局要求按时报送行政检查结果,同时,把检查结果纳入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档案,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市司法局备案。2018年,有一件行政处罚的案件已经立案,截至年末正在办理过程中。我局主动进行行政检查64次,主动履职率100%,对形成的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4次,共抽取执法案卷12件,抽查案卷合格率100%。

    (四)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推动特殊人群监管帮教走在前列。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思维,建设完善信息化程度高、设施完备的社区矫正中心,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机制,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推动了特殊人群由监管稳控向改造融入转变。全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衔接率和帮教率100%,安置率98%以上,重新犯罪率1%以下。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局党组定期听取综治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年初与局机关各处室分别签订了综治目标责任书,制定下发了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表和综治目标责任书考评细则及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实施方案,组织参加综治宣传月活动,有2篇调研文章分别在市维稳办组织的维稳调研成果评审中荣获一等奖和优秀奖,在天津长安网刊发信息291篇,天津政法报刊发80多篇。

    创新成立法律服务团成效明显。围绕助推新区加快发展,制定下发了新区法律服务团实施方案,成立了包括“双万双服”、民营经济、平行进口车项目、城市建设、自贸区建设等6个专项工作组的法律服务团,多次参与区领导开展的“双万双服”活动,提出了一些很有见地的法律建议。这一做法被天津市“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新区的创新项目。同时,围绕新区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圆满完成了新河街五车地棚户区改造中22户未签约家庭的法律服务和矛盾化解工作,得到茂荣区长的充分肯定。全年律师代理案件8921件,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104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004家,担任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60家,业务收费合计4580.73万元,纳税总额5471.36万元。全年办理公证26076件。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此项工作从2016年开展以来,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更高要求出发,在全市率先实现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的基础上,2018年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了《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滨海新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各类微信群230个、成员8000余人,组织法律顾问开设法治宣讲1000余场,在全区宣传推广“12348天津法网”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积极为百姓提供线上普法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高了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主要做法两次被市司法局简报刊发。

    大力开展“法律惠民”活动。全力以赴抓好区 “民心工程”中“强化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5个子项的推动落实,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建法律服务团、建立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1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精准普法品牌等均按期完成;制定了区司法局落实新区乡村振兴战略、困难村帮扶和开展“万名党员联万户”活动实施方案,从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依法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抓好贫困村的法律帮扶工作等方面,作出部署安排并抓好落实,对11户困难户进行了先期帮扶;落实公证“放管服”改革和“四办”要求,全区公证机构实行每周单休制,推行部分公证业务网上预约、网上办理、减化手续,进一步方便了人民群众。

    承担的全国和全市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新区公检法等部门出台了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办法,制定了《滨海新区法律援助律师团管理规则》,招募48名社会律师成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在新区看守所、检察院、法院等处建立了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新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为下一步在全国推广提供了有益借鉴。全年共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1476件。

    公共法律服务市场化发展的路子初步成功。在海滨街25个村居的法律顾问聘用上进行招投标试点并取得成功,为下一步推广实行提供了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以“宪法七进”为载体,推动将宪法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区委党校、干部考试学习和“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区四大领导班子领导和机关率先垂范,全区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先后举办宪法主题宣讲100余次,参加各类宪法辅导13100余人,组织宪法宣誓50余次,并通过法治文艺演出等学习宣传活动,使直接受教育人数84万余人。认真抓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接受了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第九督察组对新区的专项督察。完成了126名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前考试和全区13000余名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法治阵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1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精准普法品牌建设扎实推进,新港街喻园法治文化公园顺利投入使用,其它阵地建设持续推进。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新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深入落实,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我局全年无重大决策事项。积极回应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全年协助民政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属于涉及公共利用、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零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我局全年接收依申请公开1件,及时回复1件。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科学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全年向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3次,参加信访、投诉案件分析研判例会2次,研判案件4件次。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年未起草规范性文件,不涉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深入推进国务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执法信息公示的具体事项和内容,增强执法信息公示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滨海新区司法局权责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行政执法记录文书,及时上传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实现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实施检查、出具检查结果全过程记录,使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内容执行。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充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量。我局的法制审核机构设在局办公室,法制审核人员6人,其中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2人。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主动监督。认真做好自动预警、主动抽样、重大案件、投诉举报、交办转办等主动监督工作,及时处理自动预警、投诉举报和交办转办监督案件,重大案件监督率达到100%。全年无投诉举报、交办转办的监督案件,无重大执法案件。积极配合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平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平台正常运行。全年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相关培训2次,新平台上线后组织各执法部门及时试运行并应用于行政执法过程,遇到问题及时向法制办平台处反馈,协助进一步完善新执法平台。坚持全面从严管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全年未发生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情况。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着力打造新区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百行动”,积极推进区、街镇和村居三级调解服务中心(站)建设,建成了海滨街“若水”调解室等7个特色品牌调解室,全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975件,调解成功率98%。

    (二)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区信访办设立律师工作室,成立滨海新区诉前调解中心,积极推动访调对接和诉调对接;建立健全了公检法司信访联合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区涉法涉诉信访调处服务中心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68件471人次,转办信访件18件,报政法委情况专报9件。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草了新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全力抓好指导、推动、落实。我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考察制度,加大对依法履职干部的使用、交流、任用力度。指导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规范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推行定岗定责落实,为考核工作提供标准和依据。

    (三)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以及法制队伍建设。部门领导班子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将法治专题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配备2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专职从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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