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7-9722-2017-00003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  号: 津滨司发〔2017〕16号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政府法治
成文日期: 2017-06-20
发文日期: 2017-06-20
有效性: 有效

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滨海新区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2017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新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2017年滨海新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天津市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津司发〔2017〕92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滨海新区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围绕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和服务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1.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地公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改革任务和责任一级一级压实。加大司法行政业务改革工作成效公开力度,将改革成果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服务于民生改善(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

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多渠道发布要闻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责任部门:政研室、政治处、律管处、公管处、法援处、基层处、法宣处)。

3.推进法律服务行业新方法新举措公开。完善法律服务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信息,充分解决群众各类法律服务需求,服务于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力度,充分维护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新区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律管处、公管处、法援处、基层处)。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公开。围绕实现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00%覆盖的硬指标、硬任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推送至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双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为法律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办公室、基层处、律管处)。

二、围绕社会公众关切和需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严肃认真按时限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部门:办公室、有关处室)。

6.推进政策性文件废止和失效情况公开。建立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涉及司法行政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

7.推进司法行政政策解读和执行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要加大对司法行政重大政策规定或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领域政策的重点解读力度,针对公众误读、曲解等情况,充分发挥主要新闻媒体作用,及时作出具有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的解读。要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注重收集群众对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处室)。

8.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发挥司法行政“两微一网N端”作用,不断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积极参与推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责任部门:办公室、有关处室)。

9.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公开。按照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对每个审批事项,制定审查审批标准、管理服务标准,落实审批程序标准化,管理服务规范化,有力保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和改善民生(责任部门:办公室、有关处室)。

10.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结果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及时推送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主动抽查录入的执法信息,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室、律管处、公管处、基层处、法援处、有关处室)。

三、围绕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机制建设

11.推进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有关处室)。

12.推进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时限要求,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责任部门:办公室、有关处室)。

13.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融入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化网络体系,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提升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有关处室)。

14. 推进对滨海新区司法局网站的监管。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和日常监测。科学谋划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发展,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办公室、有关处室)。

15.推进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杜绝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责任部门:办公室、有关处室)。

16.推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处室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有关处室)。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担当,深入剖析,细化工作措施,努力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司法行政政务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