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19年,新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区有关文件部署要求,紧紧围绕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加快创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建设,落实依法行政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推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推动新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着力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争创一流。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大力实施法治滨海和智慧滨海融合发展,以建设高水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切入点,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运行作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力抓手,全面提升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以狠抓行政执法工作为着力重点,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带有新区特色的指标考核体系和管理规定,建立了月考核、月通报制度,每个月向政府常务会汇报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有效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实现了执法意识显著强化,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全国智能政法信息化建设评比活动中被评为“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并作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被推荐参加全国示范创建项目评选,成功进入全国评选。
(二)提升法治思维,提高行政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班子成员和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市、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法治专门队伍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先后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参加各类政法大讲堂5次,并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研讨交流,有效促进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宪法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深化。坚持把法治素养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区93家单位13573名领导干部和864名新入职的公职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将宪法法律知识纳入区委党校主题班次教学内容,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普法宣传,深化法治教育。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区各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和“敬东杯”滨海新区小学生法律知识大赛。组织《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宣讲730多场,设置公益广告宣传展牌、电子屏110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98万份。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评选命名滨海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切实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各项改革措施
(一)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主动与“政务一网通”平台对接,做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有效承接市司法局委托的司法鉴定、公证管理等行政职权。积极落实“放管服”和“一制三化”改革要求,对当事人经常申办的157项公证事项制定证明材料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对59项公证事项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资质资格类承诺办理时限普遍减少至5个工作日以内,受到当事人好评。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在当事人承诺能够补充的前提下先行受理,出证前补齐。
(二)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按照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监督的工作目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机构设置变化等调整权责清单,依法增加行政职权8项目,修改行政职权8项,无取消项,现共有行政职权37项,均已向社会公布。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27条,其中行政处罚1条,积极开展三公经费公开和预算公开。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工作,2019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接到区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6件,将办理结果及时准确的发布在相应的政务公开载体上,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开展“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为企业群众发放宣传品2000余份,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达800余人次。举办四期“滨海新区营商环境大讲堂”,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达700余人次。围绕“双万双服”促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作用,95家律师事务所428名律师服务1088家民营企业。公证机构服务民营企业1178家(次),办证2326件。
三、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配合推动立法质量提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滨海新区各开发区全面推行法定机构改革的有关意见》的要求,与区委改革办共同牵头滨海新区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修订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5部法规规章的修订,为法定机构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66件,提出的修改建议多次被吸收采纳。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
(二)助力区政府依法决策。推动区政府及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镇普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对区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协议依法进行审核,有效防范法律责任风险,全年审核区政府重大协议41件。
(三)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共审核各类政府文件218件,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证上下位规范性文件之间协调有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抓好定期清理工作。
(四)有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5名,推动各开发区、各部门及各街镇聘请法律顾问85人,在规范性文件审理、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处理等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与47家律所和3家法律服务所签订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合同,签约指派160余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街镇、村居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年共开展“法律进乡村”等惠民法治讲座1500余场次,接待法律咨询2万余件次,参与人民调解成功化解纠纷200余件,群众满意率95%以上。
四、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有力有效贯彻实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推进《条例》实施作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重要载体平台,大力推动条例宣传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条例执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严厉打击不文明违法行为。据统计自2019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动918792人次,开展了209126次行政检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6899次,实施行政处罚1548起,处罚金额44.5765万元,没收非法物品9648个。
(二)强力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考核。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推动、线上执法、定期考核通报、激励约束、服务保障、考核联动六项机制,制定实施带有新区特色的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依托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内平台共归集行政执法信息209359条,其中处罚6389条、检查202970条。组织全区4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配合各开发区法定机构改革,及时组织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试,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持续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立健全新区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应诉情况季报和每月专报机制,将案前、案中调解作为常态化工作,实质化解矛盾争议。全年区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0件,同比增长268%;行政应议案件8件;行政应诉案件115件,同比增长91.7%。
(二)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实现区(开发区)、街镇、居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区级调解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建立街镇调解服务中心18个,覆盖率达60%以上。推动建立区级复退军人事务调解委员会、“公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特色品牌调解室12个,个人调解室4个。深入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98%。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8829次,化解矛盾纠纷1882件,涉及金额6572.8万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2020年6月2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22
联系方式:022-65305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