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滨海新区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索引号: 9-1832-2020-00005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政府法治
成文日期: 2020-06-28
发文日期: 2020-06-29
有效性: 有效

2020年,滨海新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完成《滨海新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依法治理能力,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为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创建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一)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攻坚改革。围绕2020年滨海新区重点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考核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公调对接”机制,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百行动”,精准发力,助力新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配合实施“一制三化”改革2.0版,助推“一企一证”和证照分离改革,让“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责任部室:行政执法监督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公共法律服务室)

(二)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滨海新区信用承诺审批分级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律师为重点,建立诚信档案,完善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等机制,并及时推送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积极助力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区。(责任部室:公共法律服务室)

(三)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撤并、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等情况,对权责清单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责任部室: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

(四)积极回应自贸试验区建设需求。与自贸试验区法院合作,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天津自贸试验区调解室和滨海中关村知识产权和融资租赁调解中心。进一步充实完善法律服务团,为自贸试验区建设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新区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发展建立自贸区内合作制公证处并规范运行。加大涉及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力度,完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协议合法性审查机制。深入持续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宣讲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加快纠纷解决,健全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经营,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部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制室)

(五)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与新区网格化管理、8890便民服务平台等涉及民生服务工作,突出“回应有速度、解决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滨海治理模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创建“无黑”机关。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打好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攻坚战。(责任部室: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室、行政执法监督室,其他各部室配合)

(六)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广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为企业投融资、劳务用工、兼并重组等重大生产经营事项提供法律建议和跟踪服务。拓展创新律师、公证服务领域,努力在防范企业金融风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破。(责任部室:行政执法监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

二、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强化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政府各部门全面完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协议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做好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和清理工作,特别是做好与民法典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责任部室:法制室、办公室)

(二)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法定程序。(责任部室:法制室、办公室)

(三)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结构,规范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拓宽法律顾问工作广度深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部室:法制室、办公室)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标准。建立完善执法联动、管辖争议处理、行刑衔接等相关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鼓励用非强制性手段达到行政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完善落实执法案卷质量月考核、月评查制度。(责任部室:行政执法监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法治宣传室)

(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与网格化、“8890”、信访等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接的行政案件来源考核机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行政调解有效机制,推动各行政执法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中发挥行政调解的积极作用。(责任部室:行政执法监督室、法制室、办公室)

(三)提升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软件功能,完善基础信息采集项,提升平台执法数据提取和清洗能力。结合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提升平台执法办案便捷性,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数据资源,建立大数据考核机制,强化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效能网上考核,深化执法数据的关联分析和结果应用。(责任部室:行政执法监督室)

(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力量,充实基层执法岗位,实现多领域执法队伍整合,完善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 40 学时。开展行政执法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总学时不少于20学时。(责任部室:行政执法监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法治宣传室)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严格审计监督,加快推进联网实时审计。(责任部室:全局各部室)

(二)打造公开透明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范围。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发挥媒体作用。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责任部室: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

(三)全力打造廉洁政府。主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责任部室:政治部牵头,各部室配合)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定期排查、联合调处、包案化解、挂牌督办的矛盾化解机制。推动区、街(镇)调解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抓好行业、商会调委会建设,规范提升诉调、访调、公调、律调以及品牌调解室建设。(责任部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二)有效规范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调解工作力度。推进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推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败诉率。按照标准配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和接待场所。(责任部室:法制室)

(三)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提高信访公信力。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责任部室: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

(四)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进一步深化新区公共法律服务改革,充分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设滨海新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充实公证“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服务事项。健全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开展法律援助“直通车”及精准普法行动,不断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责任部室:公共法律服务室)

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综合运用各种渠道加强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及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4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责任部室:政治部)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等相关制度,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持续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旁听庭审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基层精准实施。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建设。(责任部室:法治宣传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2020年6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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