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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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护企惠企见真章
发布日期: 2024-11-28 16:40      来源: 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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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滨海新区司法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积极推行柔性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

    选取重点领域制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针对处于初创期的企业本着教育为主为先,处罚为次为后的原则,依法适用免罚。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让行政执法有“尺度”。目前,全区22个执法领域已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嵌入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作为行政执法案件量罚幅度标准。年初以来,全区各执法主体依据《行政处罚法》,并参照柔性执法免罚清单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41件。

    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制定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检查办法》,在全国率先推行“电子检查证”制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需向检查对象出示“双证”(执法证、电子检查证),未出示“双证”的,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同时被检查人可以使用手机扫描“电子检查证”上的二维码,查询到“电子检查证”的发证机关、检查事项和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进行有效监督。截至目前,各执法单位共生成和使用电子检查证8223个,通过电子检查证使用情况回溯监督每个执法任务完成过程的规范性。完成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格中心)的数据对接,所有涉及执法类工单全部转派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通过执法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人民群众和广大企业的举报投诉,实现每案必查、每案必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履职到位。

    全面推行“双随机”制度

    依托平台建立完善各执法单位的“两库一单”,即执法对象库、执法人员库、检查事项清单,各执法单位按照国家部委和市级部门规定的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在各自执法对象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生成检查任务,开展现场检查。对一般领域市场主体实行“诚信免查、多查合一、年内最多查一次”制度。单位时间内多个执法单位抽取到同一个检查对象的,平台系统自动比对撮合,生成联合检查任务,指定时间和牵头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最大限度减少涉企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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