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需承担违约责任 大雨导致包裹损坏 快递公司能否主张免责? |
昨日,市民陈女士反映,前段时间她有一个快递包裹从外地运到新区来,到货当天恰好赶上下大雨,包裹被雨水浸湿,导致里面的货物损坏。“当时我直接联系了快递公司,希望他们进行赔偿。但快递公司却称,由于当天下暴雨,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快递公司是免责的。我对此并不认可,因为下雨之前全市都发布了气象预警,快递公司按理说应该有所准备,难道遇到恶劣天气就可以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吗?”陈女士说。
律师解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这里所说的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大雨超出了人们的预防能力限度,达到难以避免、不能克服的程度才属于不可抗力。但在此次大雨来临前,政府已发布预警提醒市民采取预防措施,快递公司理应对恶劣天气有所准备,这样的情况就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陈女士遇到的情况,快递公司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仍要承担违约责任。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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