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定金能退吗? |
前段时间,市民王女士在房产销售人员的介绍下购买了某开发商的一套两室一厅房屋,但交完定金后她后悔了。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原来确实有买房的打算,不过因为两个人积蓄不多,所以一直都是“只看不买”。前不久,王女士认识了一个房产销售员,该销售员根据王女士的情况为她介绍了一处房地产项目。房子的价格王女士感觉可以接受,而且当她跟随房产销售员到销售中心后,开发商还称只要她交纳定金还可享受一定优惠。王女士一时心动就交了2万元定金,认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不过,还没等到付清房款,王女士的父亲突然打来电话称,家中有事急需用钱。王女士和丈夫商量后决定退掉房子,可开发商却表示,王女士交纳的是定金,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王女士称,自己第一次购房,并不了解“定金”的相关规定。她想问问,定金真的不能退吗?
法律顾问解释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也就是定金不可退,订金是可以退还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应当返还定金。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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