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祭祀 将受何处罚? |
今年中元节期间,新区各街道、社区纷纷发动党员、志愿者向广大居民进行文明劝导,提倡大家移风易俗。用鲜花代替烧纸等文明祭祀方式近几年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认同,沿街烧纸现象越来越少。对于那些继续烧纸的市民,志愿者也是发现一个劝导一个,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祭扫的主动性、自觉性。
焚烧祭祀用品会产生烟尘、二氧化硫等,造成局部空气污染物浓度过高,而且留下的灰烬等有害物质不仅给环卫工人带来麻烦,而且会飘浮在空气中不易沉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滨海新区早已禁止对外销售烧纸等祭祀用品,相关部门更是在中元节前期加大了执法力度,对商贩销售行为进行严查严管。那么,商家能否随意销售烧纸等丧葬用品呢?市民不听劝阻继续沿街烧纸是否会受到处罚?
释疑1 商家能否随意销售烧纸等丧葬用品?
律师解释:《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天津市所有经销丧葬用品的商店应做到规范店面、统一标识、无户外乱摆乱挂现象。经批准实行定点管理的丧葬用品店,均达到管理规范、经营有序,无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无加工、制作和经销纸牛、纸马、冥纸、冥币等厂店,有效预防各种纸制迷信用品流入市场。对于生产、销售烧纸、冥币的黑窝点以及占道摆卖丧葬用品的摊贩、违规销售迷信用品的商贩,一旦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可联合民政、工商、公安、综合执法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联合执法清理。
释疑2 不听劝阻沿街烧纸将受何种处罚?
律师解释:《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指出,市民政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丧葬祭奠和社区环境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该规定第二十二条称,丧葬祭奠文明节俭,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应无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等行为。违反规定的,将由区县民政部门或者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区县民政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实施处罚。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殡葬、祭扫活动应当摒弃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第二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另外,该条例明确规定,在殡葬、祭扫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一)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搭设灵棚,吹打念经,“送路”的;(二)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的。
在马路边或草坪边焚烧纸钱引发火灾属于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若该过失行为致使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也可能构成失火罪。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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