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80-9731-2024-00018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政府法治
成文日期: 2023-03-21
发文日期: 2024-03-25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新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打造“法治政府先行区”为目标,坚持法治滨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化全系统法治建设。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研究细化了区司法局2023年度12项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则必成、创则必优”的指示要求,深入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创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进展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实地督导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坚持高标准,发挥示范作用。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好示范表率。认真落实“首个议题”制度,结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活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交流研讨,为全系统党员干部讲党课、作宣讲,确保带好头、作示范。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引领推动机关学法常态化,有效提高“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高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将法治素养考核评价纳入全区处、科级干部提拔任用体系,制定实施法治素养考核评价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把好干部提拔任用的“入口关”,管好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全过程。按照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三考合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要求,对全区各有关单位进行督导考核,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积极发挥全面依法治区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统筹力量落实责任。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0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2项三级指标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并推动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4项重点任务和40项具体任务。顺利完成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实地检查工作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题指导服务工作,滨海新区已入围天津市参选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大名单。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新区法治政府创建相关反馈意见,高标准制定了《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指导暨重点任务推动落实工作方案》,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国家及天津市实地检查及评审模式和标准,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随机街访、12345工单回访等7个方面,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落实示范创建指标任务情况开展实地督察指导,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创则必成、创则必优”。

(二)着力推进法制审核规范化开展。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扎实开展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核,2023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协议和其他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核297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稳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向市人民政府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做到有件必备。协助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办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25件。持续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组织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效推进。组织编制《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政务外网设置公示专栏,公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事项目录、征求意见及决策结果,公示率10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监督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组织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区政府以及29个委局、21个街镇实现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公职律师党政机关覆盖率100%,人数位居全市第一。举办“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会,加强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配合和衔接,在重大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协议审核和涉法涉诉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完善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区行政审批等5家平台系统对接整合,建成事前、事中、事后“审管联动”及信用惩戒闭环体系。完善各执法单位执法对象库、执法人员库、检查事项清单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诚信免查、多查合一、年内最多查一次”制度。修订并印发了《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2023版)》,入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亮点案例。制定《滨海新区行政检查办法》,在全区范围内施行“电子检查证”制度,属全国首创。与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局联学联建,就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运行经验入选人民网《2023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名单》,从全国各地申报的850个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个推荐案例之一。

(五)深入推动行政复议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按照新《行政复议法》的各项要求,整合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健全更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完善配套工作制度,修订更新行政复议文书文本。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现各功能用房相关工作指南流程图、制度办法上墙,为当事人提供明确指引。进一步完善预防与化解行政争议协同机制,成立滨海新区行政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全面建立辖区司法所便民宣传点,“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复议相关重要信息,真正做到将行政复议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依托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善行政复议系统,实现了与全区执法机关数据互联互通,提升了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实现行政复议立案、审理全过程线上完成,材料电子送达,减少行政复议文书在途时间。2023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84件,办结448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室被评为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集体。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建立纠纷调处三级平台,形成人民调解滨海模式,建立468个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网络组织,成功调解案件1.5万件,涉及金额1.2亿元,调处成功率达98%。新区大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进街镇调解组织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对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3万次,预防矛盾纠纷2100余件。建立东疆多元化纠纷共治中心,打造前端对接+专业化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解纷新机制。推动建立非诉纠纷化解机制被确定为新区区级机关深化“滨城标杆”机关效能对标改革案例。工作中多项典型经验做法被司法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宣传推广。

(七)法治宣传体现新成效。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积极参与“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入围参评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单项工作示范区大名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全区普法宣传内容,制定实施示范创建宣传方案,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区1335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区3000余名新任处、科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围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2700余场,举行法治讲座1200余场。组织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全区培养2320名“法律明白人”,举办滨海新区2023年“金锤杯”社区工作者法律服务技能大赛。创建4个市、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运用“声、屏、报、网、端”等集中打造宣传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的全媒体矩阵,从“单向式”普法向“互动式”普法转变、从“大水漫灌式”普法向“精准滴灌式”普法转变,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推动各单位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仍有不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效性、针对性还不够强,理论联系实践不够紧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面临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的扩大,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仍需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水平仍需提高;行政执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规范,部分执法人员法治能力素养不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区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为契机,创新进取,奋勇争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扎实实施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引领行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落实落细创建责任,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协同配合,统筹协调做好示范创建迎检工作。对标国家实地评审标准,结合示范创建进行专项巡察,督促示范创建任务落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助力政府依法决策。组织编制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督促各起草单位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升合法性审核质量。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清理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核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区政府各类文件、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切实提升区政府文件制定质量。

(三)推动行政复议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案前、案中、案后全流程调解体系,实现对行政争议的前端调处和源头预防。依托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优化完善行政复议系统的办理流程,不断提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推动建立完善落实便民为民新举措,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新要求,多措并举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全力塑造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行政复议机构。

(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全面推广电子检查证制度,完善全区“审管联动”体系和“三单”融合编制工作,打造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精准、规范、高效行政执法品牌。在全区开展执法业务水平提升行动,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与唐山市合作共建。推进“万所联万会”“律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项活动,为企业开展“零距离”“法治体检”。加快发展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助力完善现代化航运服务体系建设。开辟公证绿色通道,扎实推进“一制三化”和“五减四办”改革,向全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普惠的公证法律服务。

(六)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实施校园“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推动建设“滨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资源教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和校园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建全国和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动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融入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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