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3-17 09:32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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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滨海新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营造优质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着力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专题研究。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会同治区办完成了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实地督查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8个,并向区委上报了整改落实报告。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和“互联网+监管”多级联动试点两个国家级试点任务,并接受国务院电子政务办和司法部验收。

    二是着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工作进程,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2022年审核各类政府文件3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审核区政府重大协议25件,有效防范法律责任风险;协助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办理市人大、市司法局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46件。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四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文件,组织区政府各部门编制完成《滨海新区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区域发展、关系群众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完善执法监督考核指标、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行政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制度规范。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组织召开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总结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推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依托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每月对全区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年内共评查案卷240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1800余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全区3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样式证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各行政执法机关“两库两单”,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和“诚信免查、多查合一、最多查一次”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精准监管、高效执法。

    四是着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加大案前、案中、案后、诉前调解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2022年区政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43件,审结复议案件377件,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7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应诉。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的监督力度,建立了未出庭机关备案制度,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的提高。

    (二)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普法责任机制进更加健全。区委区政府转发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制定了2022年年度普法工作意见。各单位明确了普法责任清单,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明确了53项重点宣传项目。发挥法治专业人才作用,组建了“八五”普法讲师团、志愿者队伍以及滨海新区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志愿服务团(队),常态化开展普法工作。  

    二是主题普法活动特色更加鲜明。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全覆盖,推进宪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全年组织宪法主题宣讲活动400余场;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在线课程、民法典网络课程、制作网络短视频等系列宣传活动9项。联合区融媒体打造“法治在线”专题栏目,通过“空中连线”直播的形式广泛宣传了民法典和滨海新区“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区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是重点领域普法更加全面。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夯实普法责任落实基础,严格执行中心组集中学法、宪法宣誓等制度,将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党校各主题班次学习。组织全区132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严格落实拟提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带动引领全区依法行政。开展校园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全区195所中小学聘任了212名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到了100%。开展滨海新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认定示范户135户,完成比例达到了91%,明确农村学法示范户的培育重点和认定标准。

    四是普法基层根基更加扎实。全区8个村荣获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实现了每个村居至少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1名以上“法治带头人”,定期对“法律明白人”进行专业培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

    五是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更加深入。依托“报、网、端、视、微、屏、台”全方位普法载体,打造公益媒体普法宣传阵地,在“你好天津”网络短视频大赛中荣获市级三等奖。围绕《民法典》、禁毒、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举行法治讲座170余场。

    (三)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增建21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累计建成1个区中心、20个街镇服务站、406个村(居)工作室,签约64家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指派190余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4200余次。指导建立5个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50个社区服务站,探索实施开发区“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新模式,为101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154次。三级实体平台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了服务标准和考核要求,区中心实施每周6天全天值班制,街镇站实施固定和预约相结合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调度员作用,及时掌握村(居)民法律需求,调度法律资源,提升村居民法律服务精准性。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强化涉农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面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组建助农法律服务团队,建立滨海“12348”乡村振兴法律服务模式,开展助农法律服务120余次。

    二是进一步夯实律师事务所组织基础。全区共有执业律师653人,其中党员律师270人;律师事务所95家,建立独立党支部42家,联合党支部9家。全区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已全部独立建立了党组织;5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律所独立支部组建率达到80%;1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律所独立支部组建率为100%。对未设立独立支部的律师事务所安排党建工作指导员,推动律师行业党组织有效覆盖。

    三是进一步发挥公证为民利民惠民作用。大力推进公证工作信息化建设,津滨公证处获批成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为海外华人跨国办理公证业务提供了便利服务。继续实行国内办理公证业务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对老年人实施遗嘱公证免费服务,对特定弱势群体实行法定减免公证费服务。

    (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推动人民调解质效新提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三级平台作用,运用导入导出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工作闭环,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9894次,成功调解案件14320件,满意度达到100%。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被法治滨海栏目、天津市都市报道栏目播出,商事调解和知识产权工作经验作为全国典型在京津冀协同交流研讨会上发言交流。

    二是完善调解衔接联动新机制。重新梳理健全“公调”、“访调”、“诉调”工作机制,建立了“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组织在全区街镇、居村实现了全覆盖,新区作为全市试点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调处工作。全年成功化解信访导入纠纷等共计1500余件,化解物业纠纷案件5000余件,调处商标侵权、合同违约等知识产权纠纷1472件。

    三是推进调解信息化新方式。实现调解案件无纸化办公,对于需要司法确认的案件,通过视频系统,云端签订调解协议书并进行司法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了人民调解一站式办公,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纸质协议书携带难、保管难,盖章重复跑、制作纸质案件卷宗难的问题。

    四是探索调解工作新模式。规范健全区调解服务中心和公信调解中心两个民非组织的工作制度,积极推动民非调解组织参与纠纷调处化解,推动公信调解中心在商事纠纷调处以及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上探索一条适应新区发展的市场化道路。全年受理案件8500余件,多元化解商事、金融等纠纷成效显著,公信调解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示范商事调解组织称号。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新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积极推进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任务牵头汇总和推进工作,会同治区办做好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入库管理和培育选树工作,实现滨海新区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创建目标。

    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开展。进一步落实《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目录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切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是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法定程序,对程序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不断强化规范意识、程序意识,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严把审核关,切实提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法治化水平。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立案程序,严把行政复议申请关键时间节点,通过细化立案环节,加强工作管理,使复议立审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加大案前调解力度,运用柔性手段和多元化措施,力促当事人和解,为彻底解决行政争议垫定良好基础。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制定落实行政复议集体学习研讨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出庭应诉能力。建立相应的追踪机制,确保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认真履行司法局监督职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区政府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四是打造高品质的法律宣传阵地。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市委、区委部署,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中期督查验收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宣传活动。牢牢抓住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丰富扩大“法律六进”内容成效,下力量抓好学校、企业,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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