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司法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9 15:43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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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新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现就一年来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项目及职权内容

    我局共有37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15项,涉及律师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公证管理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五个方面;行政检查4项,涉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两方面;行政给付2项,仅涉及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一是对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审核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行政奖励4项,涉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三个方面;其他类别12项,涉及公证工作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行政复议五个方面。

    二、主要履职情况

    (一)行政处罚及行政检查事项。全年对涉及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主动履职率达80%以上,涉及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在抽查机构的同时,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的相关工作也进行了检查。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2次,行政处罚案件2件,处罚案件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在新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行政给付事项。1.对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滨海新区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20件。2. 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审核发放: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案件办结后按照《天津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规定和标准,对案卷材料及补贴金额进行审核。

    (三)行政奖励事项。我局共有4个行政奖励事项,分别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对事迹突出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奖励、对事迹突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奖励和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我局全年无行政奖励案件。

    (四)其他类别事项。我局共有其他类别行政职权12项:1. 对公证员执业审核的初审上报0人;2.对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5家,全部合格;3.对公证机构负责人的年度考核5人,全部合格;4.没有对公证机构变更的初审上报;5.没有对公证机构负责人变更核准;6.完成对公证员的年度考核的备案32人;7.全年没有发现不履行职责或者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验收中不合格的情况,因此无相关处理;8.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4家,全部合格;9.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21人,全部合格。10.全年没有收到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决定异议的申请,无相关事项的审查。11.行政复议案件办理333件。12. 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结案36件。

    三、行政执法案件投诉处理情况

    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主动监督。认真做好自动预警、主动抽样、重大案件、投诉举报、交办转办等主动监督工作,及时处理自动预警、投诉举报和交办转办监督案件,全年对行政执法案件抽查4次,共抽查案卷7件,抽查案卷合格率100%,重大案件监督率达到100%。对群众反映的行政违法行为高度重视,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和监督方式,全年未接到对我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投诉,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满意度较高。




    新区司法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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