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律师处罚的公示-津滨司罚决字〔2021〕第2号
发布日期: 2021-12-13 15:34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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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处罚人∶乐宜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司罚决字〔2021〕第 2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处罚类别∶停止执业

    处罚内容∶停止执业9个月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2月13日

    处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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