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司法局2018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11 18:29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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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法制化、规范化,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就一年来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项目及职权内容

    我局共有29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12项,涉及律师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三个方面;行政检查4项,涉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两方面;行政给付2项,仅涉及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一是对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审核发放;行政奖励4项,涉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三个方面;其他类别9项,涉及公证工作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三方面。

    二、主要履职情况

    (一)行政处罚及行政检查事项。全年对涉及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共进行抽查64次,覆盖滨海新区全境,涉及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在抽查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事务所的同时,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的相关工作也进行了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从业行为,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

    (二)行政给付事项。1.对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滨海新区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6件,为群众免费解答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2.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审核发放: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案件办结后,对案卷材料审查合格的,按照《天津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规定和标准支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2018年,发放案件补贴约33.4万元。

    (三)行政奖励事项。我局共有4各行政奖励事项,分别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对事迹突出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奖励、对事迹突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奖励和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我局全年无行政奖励案件。

    (四)其他类别事项。我局共有其他类别行政职权9项:1.对公证员执业审核的初审上报7人;2.对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4家,全部合格;3.对公证机构负责人的年度考核4人,全部合格;4.没有对公证机构变更的初审上报;5.对公证机构负责人变更核准1家;6.完成对公证员的年度考核的备案;7.全年没有发现不履行职责或者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验收中不合格的情况,因此无相关处理;8.对滨海新区2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度注册的初审上报;9.全年没有收到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决定异议的申请,无相关事项的审查。

    三、行政执法案件投诉处理情况

    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主动监督。认真做好自动预警、主动抽样、重大案件、投诉举报、交办转办等主动监督工作,及时处理自动预警、投诉举报和交办转办监督案件,重大案件监督率达到100%。对群众反映的行政违法行为高度重视,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和监督方式,全年未接到对我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投诉,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满意度较高。

    四、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切实强化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积极、主动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办理工作,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局2018年被行政复议案件1件,目前仍在审理中。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与行政复议机关配合做好共同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法院做好行政诉讼审理工作。我局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五、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我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转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制定并下发了《新区司法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我局成立了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执法评议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为贯彻落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三家律所主任签订了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为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首席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六、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

    我局目前在岗执法人员共计34人,按照行政执法机关配备1至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的要求,为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我局在办公室设立法制审核机构,共有法制审核人员6人,其中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2人。




    滨海新区司法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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