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
发布日期: 2020-11-13 10:38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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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和法律援助案件。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内设1个职能处室。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488,557.1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76,118.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8,105.18元,占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450.01元,占0.02%。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488,557.1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76,118.61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105.18元,占99.98%;项目支出0.00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88,105.18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76,527.83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2488105.18元。其中:

    “司法”2488105.18元,包括“事业运行”2,488,105.1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经费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488,105.18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76,527.83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388412.08元,其中“基本工资”1,196,405.6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57,405.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969.6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80,755.2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944.0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142.68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其他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576,288.0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6,502.00元,主要用于:核算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99693.1元,其中“手续费”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差旅费”59,424.7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办案差旅费;“工会经费”14,520.00元,主要用于:上缴60%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448.40元,主要用于: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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