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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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司法局高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发布日期: 2023-09-07 17:19      来源: 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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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司法局着力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实现实体平台全地域覆盖、工作制度规范化管理,以创新举措突出特色,切实将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服务向有效服务转变。

    “三级实体平台”实现全地域覆盖

    主动适应行政体制改革新形势,及时在新增街道和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目前全区共建有1个区中心、20个街镇站,415个村(居)工作室,指导各开发区先后建立5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54个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协调法律服务资源,组织70余家律师事务所、200余名律师参与值班工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全业务服务窗口,实行周六延时服务制度,使之成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枢纽平台。

    “三项工作制度”保障规范化管理

    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法律顾问值班补贴标准,为平台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对村(居)法律顾问签约聘用、分类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城区、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进行合同化管理、量化考核和差异化补贴;创新建立调度员制度,每个村(居)设一名调度员,纳入“法律明白人”培养,根据群众需求预约律师值班,同时引导群众使用电话、网站、微信等线上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三大创新举措”突出滨海地域特色

    结合各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措施,进一步指导开发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发挥律师党支部、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为引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力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纳入村(居)“评星定级”考评项目,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

    三年以来,全区各村(居)法律顾问累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1.6万余件次,开展法治讲座千余场次,法律顾问微信群推送法治信息4万余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00余件次,为平安滨海、法治滨海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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