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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司法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 2021-08-09 16:01      来源: 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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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滨海新区司法局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则以及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衔接和配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问题,要完善管理机制和保障体制,确保管理和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需要。新区司法局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15个委办局,经开区、高新区等5个开发区,自贸办,新港街、大港街、汉沽街等20个街镇共42个单位为成员单位,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络员。

    联席会议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需要,召集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集联络员会议,收集、分析成员单位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请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还可与部分成员部门、单位就某一具体问题进行协商,议定具体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目前,新区司法局已经围绕推进“各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召开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会,就“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调度员”工作召集各街镇召开专题会议,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提升了各开发区、各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成效明显。高新区、东疆保税港区、中关村产业园区已经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生态城、经开区、保税区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有声有色,村居法律顾问纷纷开展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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