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新河司法所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 |
为扎实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滨海新区司法局新河司法所于4月13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暨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活动。邀请纳淼律师事务所刘永超律师做专题宣讲,新河街道各科室、各社区负责人参加学习。
刘律师在宣讲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机关干部学习《民法典》对提升法治认识,规范执法行为,助力法律实践,提高基层治理能力都具有重大意义。并围绕《民法典》主要构成、内容和重点法律条文进行讲解,对日常工作中可能涉及的物权、居民自治、侵权损害赔偿、继承等方面的常见问题进行法律指导。
新河司法所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切实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22
联系方式:022-65305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