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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拒交物业费 合规吗?
发布日期: 2022-07-26 10:04      来源: 滨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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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一些物业公司开始催交物业费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业主表示不愿意交纳物业费,这是为什么呢?大家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

    身边事儿

    林女士在滨海新区某小区购买的商品房去年底交钥匙了,当时临近农历春节,她只是简单装修了一下房子,将家具和电器搬了进去,一家人始终没有入住新房。

    前几天一场大雨导致小区电路设施损坏,物业通知林女士电路维修需要一整天时间。林女士虽然没有住在新房里,可新房冰柜里却存放了很多海鲜,停电一整天很可能导致这些海鲜解冻变质。“因为你们没有修好电路导致我的海鲜变质给赔偿吗?”说到这个问题时,物业公司并没有理会林女士,这让她感到很气愤。

    昨天,物业公司向林女士催缴物业费,她当即表示拒绝。林女士说,这套新房自己一天没住过,交纳物业费有些不合理。另外,她还称,小区里有很多业主都不愿交物业费,因此她也不想交,更何况小区电路设施损坏停电,导致她家中海鲜变质,这个损失也应该和物业费相抵。

    林女士的说法合理吗?这物业费她该交吗?对此,记者联系到了天津敬科律师事务所的田野律师,她对该问题做出了详细解答。

    律师答疑

    新房未入住

    应交纳物业费吗?

    律师说,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在购买房屋以后,不管是否入住,业主都应该及时交纳物业费。

    家中物品受损,能否成为拒交理由?

    田律师说,这种情况主要应该看物业公司对此是否存在过错,另外还要看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小区电力设施出现故障,如果物业公司及时通知了业主,并且立即对电力设施进行了维修,那么应该被认定为物业公司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就不能以物品损坏等为由拒交物业费。

    另外,物业管理费只是一种服务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而不是保证金或保险费。业主受到损失时,应当合法、合理地去解决,不能要求用个人损失抵扣物业费。

    “大家都不交,那我也不交”行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依约提供了物业服务后,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有些业主在物业公司提供相应服务、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仍然故意不交物业费,而且还动员其他业主也不交纳物业费,如果大家都支持他,很可能损害的是业主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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