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核酸筛查没法上班 工资怎么发? |
市民张女士是滨海新区一家企业的员工,最近因为疫情防控进行了几轮核酸检测筛查。张女士所在的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在收到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才能返回岗位。因此,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张女士有两天无法正常到岗上班。
昨天,张女士发了工资,但她发现自己因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没有上班的这两天竟然被扣了工资。张女士觉得这工资扣得有点冤枉。因此,她想问一下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因被依法隔离或居住在封控区、参与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筛查等原因无法返岗上班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对此,天津市人社局作出了解答。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上班的,要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依法实行隔离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企业要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对不属于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依法隔离情形,但属于政府依法采取统一组织核酸检测、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的情形,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到岗工作的,企业可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远程方式提供正常劳动,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劳动者无法远程办公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劳动者不能正常到岗工作,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且未休相关假期的,企业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即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
另外,天津市人社局提醒,1月12日市政府通告放假半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除劳动者当天下午应正常休息的情形外,不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将1月12日下午半天假期直接抵扣劳动者未休带薪年休假。劳动者正在休带薪年休假或产假、陪产假等其他假期的,正常休假,与1月12日半天假期不重复享受。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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