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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娃娃单独骑行上路 危险!
发布日期: 2021-01-28 08:50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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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中明确,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身边事儿

    家住杭州道街道的唐女士和记者讲述了最近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件事。

    唐女士住在一老旧社区,平时开私家车上下班,并将车停放在自家楼下的固定停车位上。就在几天前的一个下午,唐女士下班回家途中经过小区门口的马路,此时她已经减缓了车速,但一个4岁大的男孩骑着儿童自行车突然从旁边的岔路口窜了出来,唐女士紧急刹车,孩子虽然没被碰到,但也因吓了一跳摔倒在路边。

    孩子的父母因此和唐女士大吵起来,并称唐女士应该对这件事负全责。唐女士解释称,孩子在马路上骑行的时候,其父母根本不在身边,而她当时已经开到了家门口,车速并不快。由于孩子并没有受伤,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但唐女士还是觉得自己很委屈,她认为,作为监护人,孩子父母不应该放任这么小的孩子自己在马路上骑行。而她是按照规定正常行驶,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律师解析

    律师解释,在我国每年交通事故受害者中,学龄前儿童占有一定的比例。交通意外已成为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一杀手。增强学龄前儿童安全意识、生存意识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也是家长、幼儿园、社会的首要任务。

    培养学龄前儿童交通安全意识,家长首先应担当起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家庭是学龄前儿童最早的启蒙教育基地。家长的言传身教举足轻重。家长要结合孩子的年龄、生理、心理特点,以自己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行为影响子女,使交通安全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扎根。为了让子女能够获得扎实的安全观念,作为儿童的监护者,家长应该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肩负起表率作用,不仅要随时提醒儿童注意安全,自己更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树立榜样。在生活中教会孩子过马路时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能在马路上骑儿童车,乘车时系安全带等交通安全知识。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上路,必须年满12岁。也就是说,年龄未满12岁的小孩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一旦发生事故,其监护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希望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骑车出行。

    就这件事来说,4岁孩子的父母不应该让孩子单独在马路上骑行儿童车,一旦孩子因此发生危险,父母也要承担监护缺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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