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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 食品安全那些事儿
发布日期: 2020-10-01 09:11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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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假期,新区市民大多会买点儿应时应景的食品,或者和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吃顿饭。而在欢度佳节的同时,大家更要注意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问题。

    促销月饼有问题 不退换?

    中秋节前一天,王阿姨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促销月饼。这家超市此时正打出“买一赠一”宣传标语, 并且把正价月饼和赠送的月饼用透明胶带捆绑在了一起。平时爱吃月饼的王阿姨看价钱如此合适便立即购买。但超市老板特意提醒王阿姨:“明天过节了,今天月饼大促销。可是不退不换的!”王阿姨见月饼包装还不错,也没多想便购买了。但回家后,王阿姨拆开月饼包装才发现,其中有两块月饼的包装是破损的,并且因为包装破损,月饼已经变质了!于是她找到超市老板要求退换,但老板却以已经提醒她为由拒绝退换。

    律师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由此可见,“打折商品不退换”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另外,《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作出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外卖食品有问题 如何维权?

    中秋、国庆节假期,小孙和亲戚朋友们在一起过节,因为都是年轻人,懒得做饭,于是大家就点了外卖。他们选择了一家新开不久的小吃店,打算尝尝这家店的口味如何。当天,他们点了七八道菜,在就餐时小孙发现其中有两道菜应该不是现做的,菜品外观和菜品味道都是隔夜的。然而店家却坚决表示自己做的饭菜没有问题,而是“菜品打包自然品相不如现做直接端上餐桌的漂亮”。因此,小孙和店家发生了纠纷。小孙想知道,如果自己怀疑外卖有食品安全问题,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提醒,遇到有问题的外卖食品时,消费者首先应该尽量保持外卖食品的原状,及时与商家联系,进行情况核对。或者及时拍照,保留相关证据。如果问题不严重,应该尽快与商家进行协商,退换或者直接向外卖平台投诉。但消费者应该注意,食品安全不是小问题,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要求赔偿。该规定明确,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向商家要求赔偿损失,并同时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可以要求商家支付一千元。而如果出现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时,消费者还可以直接与消协、食品质量管理监督部门联系,并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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