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疫情为借口 不发工资条违法 |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各地企业逐渐复工复产。然而在复工复产后很多劳动者都遇到了工资收入和之前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如今,企业大多直接将员工工资打入员工个人账户,工资条也渐渐被大家忽视,甚至在工作中也有不少企业早已不再向员工发放工资条。那么,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违法吗?员工是否有权要求查看工资条?工资条还有哪些作用?
焦点收入莫名减少查看工资条遇阻
在经开区一家企业工作的田文文这个月的收入比以往低了2000多元,同样辛苦工作了一个月,没有请假,更没有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钱到底扣哪了?
田文文告诉记者,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没有正式复工,当时公司和全体员工协商,只发最低工资。这些员工们都能够理解,而从上个月复工后,田文文说自己的工作量逐渐增大,并且周末还经常加班,就是为了将疫情防控期间耽误的时间弥补回来。可是几天前她发现,自己原本5000多元的工资却变成了3000元。当她向公司提出查看工资条时,却被公司以“疫情期间请员工谅解”为由拒绝了。
田文文称,以前她没有重视过工资条的问题,但工资条上有员工各类收入明细,劳动者有权要求查看。“疫情特殊时期就不发工资条,我不能理解!”田文文说。
释疑不发工资条 违法!
工资条也叫工资表,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每月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明细证明,也能监督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是一种凭证。也就是说,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条作用大 别忽视!
劳社部在2005年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工资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且该凭证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资条还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工资条也能显示单位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工资。这些都在工资条中体现,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应该是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田文文在发现工资收入突然降低后,要求公司发放工资条是合情合理的,只有查看工资条,她才能找出收入降低的原因。因此,公司以“疫情”为借口拒绝为员工发放工资条是不合法的。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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