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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一周年 城市因文明而改变
发布日期: 2020-05-07 09:45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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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聚文明力量 以创文促战“疫”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让公众对文明素养带动民众健康有了空前的共识。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在开展疫情防控的当下,我们尤其感受到了文明的重要性。近期,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镇通过宣传海报、展牌、线上宣传解读等形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不断推动《条例》宣传实现全域覆盖,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助力战“疫”取得新成效。

    战“疫”促进文明行为养成

    据天津市文明办副主任田晓介绍,今年3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出《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从普通公众、重点人群、特定场所、职业暴露者几个方面,对科学戴口罩提出具体指导,虽然不是法律法规,但作为指导性文件,对公共场所管理和执法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这个冬春,口罩不仅有效防御了病毒传播,还沉淀出健康习惯的养成。“罩见文明”已成为真实社交场所的“大众表情包”,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也将成为日后的文明习惯。今年3月初,天津市文明委按照全国人大和天津市人大相关法律,印发《关于开展禁捕禁食野生动物、卫生健康习惯养成、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在窗口期有效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深化《条例》的贯彻落实。

    去年5月1日《条例》施行时,正值新区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时期。《条例》的施行为新区创文增添了助力,不仅有利于规范个人行为,而且有利于营造新区文明风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如今,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渐好转,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率,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滨海新区各街道各社区针对《条例》陆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解读活动,让《条例》更加入脑入心。

    战“疫”宣传文明生活习惯

    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受到更多市民的关注。城市环境需要每个人的爱护,然而生活中诸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问题是否仅是个人素质的问题?违法违规吗?

    天津浩悟律师事务所的曹志平律师解释说,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看似个人素质问题,但随着《条例》的施行,此类不文明行为都将受到处罚。《条例》中明确规定,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并处五百元罚款。疫情还没结束,人们仍然需要戴口罩出行,而吐痰、乱扔垃圾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环境卫生,还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施行《条例》,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要让每个市民在公共场所时刻注意个人行为举止,告别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陋习。

    不仅如此,携犬出户不栓狗链、私家车随意堵占消防通道、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闯红灯、不遵守公共秩序等市民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种种不文明行为,在《条例》中均有相关规定。施行一周年,《条例》各项规定已成为滨海新区用法治力量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共识。文明行为的养成,既需要环境营造和精神培育,也需要法律约束和道德惩戒。目前已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让我们以慎终如始的初心,守护文明精神,凝聚文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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