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滨海新区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津滨司办发〔2019〕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津八条”、“滨海五十条”和市司法局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新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进一步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区司法局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于2019年3月25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工作目标
在制定中重点突出两个特点:一方面针对新区民营经济实际,制定的具体支持和服务举措操作性比较强;另一方面突出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提出了探索建立良好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新机制。通过发挥新区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助推滨海新区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六大方面,20条举措,明确了工作任务、确定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工作措施。《实施方案》提出六个方面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明确了进一步提高涉及民营企业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明确了化解涉及民营经济的行政争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明确了建立健全新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机制,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供法律援助,积极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四是拓展律师法律服务领域,健全完善长效服务机制,开展法治体检和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为民营企业探索建立“清单式”法律服务,完善律师行业与民营企业联络机制,探索建立企业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互派业务专家和法律顾问的“双向顾问”机制。五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进一步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征文活动。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动实施,成立新区司法局服务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参与服务民营企业的数量、质量、执业执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全系统服务民营企业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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